top of page

​常見問題

為什麼香港公司需要進行審計?

根據香港法例,審計是公司運營的法定義務,其核心目的是確保財務透明度、保護利益相關者權益,並維護市場秩序。以下從法律依據和實際意義兩方面具體說明:

一、法律強制性要求

香港《公司條例》(第 622 章)明確規定,除不活動公司外(第 447 條),所有在港註冊的有限公司必須每年委託合資格審計師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具體依據包括:

 

  • 第 379 條:董事須就每個財政年度擬備財務報表,並須經審計師審核;

  • 第 429 條:公司須向股東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並向公司註冊處存檔;

  • 稅務要求:香港稅務局規定,公司提交利得稅報表時必須附帶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作為稅款計算依據。

 

未遵守上述規定的公司及董事可能面臨罰款(首次違規最高罰款 10,000 港元,持續違規每日額外罰款 700 港元),嚴重時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二、審計的核心作用

  1. 保障財務信息真實公允
    審計師會獨立審查公司賬目,確認財務報表是否按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製,是否真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防止財務造假或錯誤。

  2. 保護股東及債權人權益
    審計報告為股東提供獨立第三方的財務核查意見,幫助其客觀評估公司業績及管理層履職情況。同時,債權人可通過審計報告判斷公司的償債能力,降低信貸風險。

  3. 強化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
    審計過程中,審計師會評估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識別潛在風險和管理漏洞,並提出改進建議,幫助公司優化運營效率。

  4. 維護市場信心與金融中心地位
    強制審計制度提升了企業財務透明度,增強投資者對香港市場的信任。對於上市公司而言,審計報告是信息披露的核心內容,是資本市場正常運行的基礎。

三、審計的適用範圍與豁免例外

  • 普遍義務:無論是私人公司、公眾公司還是海外公司在港分支機構,只要有營業活動,均須進行年度審計。

  • 豁免情形:僅有「不活動公司」可豁免審計(第 447 條),即無任何營業活動或資產負債的公司。小型私人公司或擔保公司可能獲得報告提交簡化待遇,但審計義務不變。

四、審計師的資格要求

根據《專業會計師條例》(第 50 章),審計必須由香港會計師公會(HKICPA)註冊的執業會計師進行,且審計師須保持獨立性,不得與被審計公司存在利益衝突。

香港公司的報稅時間有何規定?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香港公司報稅主要依據《稅務條例》(第 112 章),核心是針對「利得稅」(對公司經營利潤徵稅)履行申報義務,具體規定如下:

一、報稅時間要求
  1. 首次報稅:新註冊公司的首份利得稅報稅表通常由稅務局在公司成立後 18 個月內發出,公司須在報稅表標註的「到期日」前提交(一般為發出後 1 個月,若需進行審計可申請延長,最長可延至當年 11 月或次年 4 月,取決於公司年結日)。

  2. 後續年度報稅:稅務局每年 4 月 1 日起向在營公司發出利得稅報稅表,常規提交期限為發出後 1 個月,經審計的公司可根據年結日申請延期(例如年結日為 12 月 31 日的公司,最長可延至次年 8 月 15 日)。

二、報稅基本流程
  1. 準備賬務資料:整理公司財務憑證(如銀行對賬單、銷售 / 採購發票、費用單據等),編製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

  2. 委託審計:除「不活動公司」(無任何經營)外,須由香港執業會計師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3. 提交報稅表:將填寫完畢的利得稅報稅表,連同審計報告(如有)一併提交至稅務局。

  4. 稅局評稅:稅務局收到申報後進行評估,發出「評稅通知書」,列明應繳稅額。

  5. 繳納稅款:公司須在「評稅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通常為發出後 1 個月內)。

三、注意事項
  • 零申報條件:僅適用於完全無經營(無銀行往來、無業務交易、無資產持有)的公司,若誤用零申報,可能面臨罰款或刑事檢控。

  • 逾期後果:未按時提交報稅表或繳稅,稅務局可處以最高 1 萬港元罰款,並可能直接估稅(稅額通常高於實際應繳額),嚴重時追究董事責任。

香港公司為何必須委任公司秘書?其主要職責包括哪些?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 622 章),公司秘書是香港註冊公司的法定必備角色,其設置旨在確保公司運營符合法律規定、維護股東權益及保障公司治理效率。具體說明如下:

一、法定委任要求

《公司條例》第 474 條明確規定:所有在港註冊的有限公司必須永久委任一名公司秘書,否則屬違法行為,公司及董事可能面臨最高 5 萬港元罰款。

 

公司秘書的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自然人:須為香港居民(持有香港身份證或合法居留權);

  • 法人團體:須在香港註冊成立,或在香港有營業地點,並具備提供秘書服務的能力(如持牌秘書公司)。

二、主要職責
  1. 法定文件處理與存檔

    • 負責向公司註冊處提交法定文件,包括周年申報表(每年須在年結日後 42 天內提交)、股東 / 董事變更、公司章程修改等文件;

    • 確保文件格式及內容符合《公司條例》要求,避免因文件不合規導致公司被處罰或註冊失效。

  2. 合規監督與提醒

    • 監督公司遵守《公司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例如提醒董事按時召開股東大會(每年至少 1 次)、編製年度財務報表等;

    • 協助董事理解法律義務,避免因疏忽導致違規(如未及時更換註冊地址、未保存重要記錄等)。

  3. 溝通橋梁角色

    • 作為公司與政府部門(如公司註冊處、稅務局)的法定聯絡人,接收並傳達官方通知(如審計要求、罰款通知等);

    • 協調公司與股東、債權人之間的溝通,例如發送股東大會通知、提供公司運營信息查詢等。

  4. 維護公司記錄

    • 負責保管公司重要登記冊,包括股東登記冊、董事登記冊、押記登記冊等,並確保記錄及時更新;

    • 保存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記錄,確保會議程序合法合规。

三、重要性

公司秘書是香港公司「合規基石」,其職能直接影響公司的合法存在與運營穩定性。若秘書職位空缺或未履行職責,不僅可能導致公司被處罰,還可能影響公司融資、上市等重大事務的推進。因此,選擇具備專業資格和經驗的秘書服務提供商,是香港公司維持合規運營的關鍵

地址 : 香港荃灣海盛路11號One Midtown 38樓 3805室

Add : Rm3805, 38/F, One Midtown, 11 Hoi Shing Road, Tsuen Wan, Hong Kong.

AFRC Registration Number : 2793

Tel :  (852) 3575 9612

Fax : (852) 3909 1683

Whatsapp : (852) 5343 8111

Email : info@alright-cpa.com

© 2025 by 鴻發會計師事務所 ALRTIGHT CPA & CO

bottom of page